“借款5000元,却损失一套价值近200万元的房子”、“借款1400万元,却被索要欠款过亿元”……
这些事件很多人都听过,且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谋”——套路贷。在经过媒体多次报道后,很多人已经对“套路贷”有了防范。但即便如此,还有其它各种“贷”在等着大家。近日,就有人因“抵押贷”失去了千万房产。
贷款300万却失去千万房产
据报道,2015年11月,高磊做建筑工程的父亲高玉光急需一笔周转资金,其通过中介人接触到北京鸿诚祥兆担保有限公司。11月8日,高磊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鸿诚祥兆为高磊推荐资金持有人,促进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而高磊则以名下位于北京朝阳区一套125.9平方米的住宅作为抵押,抵押房产评估价为560万元。
在该公司的牵线下,11月9日,高磊与两名借款人签订了300万元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从2015年11月9日到2015年12月8日,月息为2%。
但在10日高磊与鸿诚祥兆签署的《成交确认书》中,借款期限却显示为2015年11月9日到2016年4月9日,月息为1.5%,且该公司向高磊收取了3万元的服务费用。之后,高磊以1.5%的月息,每月按时偿付4.5万元的利息。
等到2016年2月,上述公司业务员称有一出借人因需出国发展,所以要把出借人集中到一人名下,并要找一名代理人代理高磊办理相关事务。2月23日,高磊与指定的代理人在北京方正公证处签下一系列委托代理协议。
在签订委托书协议的过程中,对方表示只是履行程序,并压着协议的上半部分,让高磊直接签字,而高磊也没有多看协议部分。在签完字的三个月后,代理人在高磊不知情的情况下,把300万元贷款偿还给出借人,并将房产解押出售给第三人白少成,后者又将房产出售给了李铭康。
至此,高磊失去了北京的唯一住房。如果以该房子所在小区二手房的成交均价9.5万/平方米计算,这套房产的实际价值超过了千万元。
据高磊判断,上述委托书中可能包括代售委托书,这也是导致其最终失去北京唯一住房的关键性文件。
背后都是套路
虽然整个事件看着复杂,但财富管理机构嘉丰瑞德的法律专员表示,这背后其实都是不法分子事先设定好的“套路”。
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了借款人不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手续的特点,引诱借款人签署多份协议及委托书,并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随后在借款履约期间或到期后,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操作人将借款本息归还给出借人,并通过待售委托书私自售卖借款人房产。
嘉丰瑞德的法律专员表示,由于操作人持有一系列委托协议书,且借款人也确实签名了,相关文件也有公正,很难认定操作人是以占有房产为目的实施诈骗。
由于落入“抵押贷”陷阱的并非只有一人,所以,要提醒广大借款人,借款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借,以免造成巨额损失。另外,平时也要多注意资金积累,提前考虑将来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投资理财,如配置稳利精选组合投资计划、诺亚方舟NPA投资计划等来增加资金量,减少借款的需要。
此外,如果真的需要借款,建议大家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留相关文件,以在将来作为证据。并仔细看清委托协议书上的内容,包括借款期限、利息等,如果有房产或其它资产代售委托书,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签上自己的名字。
骗局那么多,套路各不同。如果不多留个心眼,那总有一款“套路”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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