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4月3日宣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将由注册制取代审批制。此举是监管部门的再次简政放权,将进一步助推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
中金公司在今年2月9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14年中国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较2013年增长至少十倍,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已取得“爆发式”启动。2015年,政策支持、利率市场化、和“影子银行”受限等因素将进一步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高速发展。
中金公司研究团队认为:1)政策支持是主导因素,中央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2)更深层次原因是,利率市场化抬高银行融资成本,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可能的融资工具选择;3)对“影子银行”监管加强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空间。资产证券化也是微观参与主体利益最大化行为的结果,发起人实现融资需求,投资者获得高信用级别的金融资产,中介机构从中赚取服务费。
以下为中金公司研究团队报告摘要
2014年,资产证券化发行量猛增,主要由银行发起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主导,其基础资产主要为企业贷款。
从微观看,资产证券化是参与主体利益最大化行为的结果。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包括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以及承销商、资金托管机构、担保方、评级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服务机构(图表6)。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动力来自发起人和投资者,中介机构可以从中赚取服务费。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只是开始,上升空间极大
目前我国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GDP 比重只有0.5%,远低于美国的60%,也低于日本的3.6%和德国的2.8%。随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管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未来几年资产证券化发展步伐加快。预计五年内资产证券化将达到2 万亿元规模,年均增长40%以上。
根据最新数据,不包括资产支持票据在内,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存量10 万亿美元,欧洲1.77 万亿美元,日本1533 亿美元,而中国2014 年底只有464 亿美元,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图表7)。2014 年中国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有可能超过韩国,但存量和韩国相比仍有差距(图表8)。
中国资产证券化相对规模仍然很低。2014 年底,三类资产支持证券存量占整个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不到1%,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对银行贷款比例只有0.3%。用资产证券化相对于GDP 比例衡量,中国不到0.5%,美国和英国分别为60%和22%,该比例较低的日本和德国也达到3.6%和2.8%。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展不足。国外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最大是MBS(图表9、10),而中国2005 年以来仅发行140 亿元MBS,占全部发行比例3.6%。发行量不高的原因包括:1)基础资产房贷利率低于一般贷款,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率低,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2)购房者存在提前还款,导致期限存在不确定;3)房贷违约率较低,风险权重低于一般贷款,银行缺乏发行动力。
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仍存制约因素,包括产权制度、监管效率、市场基础、税收制度等
首先,产权制度缺失导致信用体系缺失。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各类债权,对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资产证券化实际上是产权的交易。尽管我国通过的《企业破产法》、《物权法》、《担保法》对明确债权债务关系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地方企业和银行仍然具有较强的支配力,给产权体系和信用体系造成扭曲。只有债权债务关系界定清楚,市场才能对风险进行正确定价,资产证券化才能健康发展。
其次,多部门监管增加发行成本。我国金融监管实行分业监管,由“一行三会”分工合作。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复杂性,其创立、发行、交易各个环节会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增加了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
第三,市场基础仍然不足。尽管资产证券化一级市场发展加速,但二级市场交易仍然不活跃,投资者通常持有到期。目前银行仍然是资产支持证券最主要的投资者,并且存在银行互持现象,导致风险仍然存留在银行体系。此外,刚性兑付扭曲了风险定价机制,不利于信用市场健康发展。
最后,税收制度有待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金融机构销售有价证券需缴纳5%的营业税,由于资产证券化结构复杂,多次出售会带来重复征税。2006 年2 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税收优惠,但是企业资产证券化税收仍然缺乏依据。资产证券化税收制度安排需要坚持税收中性化原则。
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金融和实体经济
资产证券化将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资产证券化,企业可在达到融资目的的同时保持低杠杆率。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贷款打包出售,可以腾出贷款额度,盘活信贷存量,提高资金周转率。企业资产证券化借助资本市场用直接融资替代间接融资,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作者微信;171568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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