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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风险管控模式 研讨会在京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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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4 16:42:50

  • 2017-08-02

  • 海斯奈福  社会文明进程-----医患纠纷解决的新方法、新工具

2017年8月2日下午,第三方(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风险管控模式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隆重召开,此次研讨会由国家卫计委组织、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承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协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司指导中心司长孙阳;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院长陈仲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永平、北京富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等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医疗界院长、副院长、医务科长、医患办主任和法律界、媒体界的专家学者近500余人参与盛会,共同对第三方(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意外险在临床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探讨。

文 | 海斯奈福   

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杨雪松副院长主持下正式拉开帷幕

何永平-----中国人寿总经理助理出席并致辞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永平对医疗意外保险的现状及其对缓解医患纠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何永平同志对医疗意外险的由来和价值作了深入介绍:

1. 中国人寿是中组部直管的副部级央企,世界双500强企业,唯一的美国纳斯达克、香港H股和中国A股的上市险资企业,承担国家的使命,为健康中国的建立履行着应尽的义务。

2. 对医疗意外险项目作了政策面和社会价值介绍

首先从国家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发展医疗意外险和医疗责任险的有机结合,在临床医疗安全的实践过程中有重要意义。

其次是结合医疗质量最高法规、国家卫计委在2016年11月1日执行的新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36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医疗意外险、医疗责任险保护医患合法权益”。由此医疗意外险作为缓解和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提供法理依据,并作为全国医疗系统应对医疗纠纷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方法和有效的工具。

还有介绍医疗意外险在欧美发达国家成功运行几十年,为其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国的国情,作了系统性的升级和全面的创新。

3.兼善天下、展望未来-----在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全面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时,保险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做手术买保险在未来的医疗过程中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陈仲强----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院长(全国知名的医院管理专家)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陈仲强院长就医院的建立、规模、运行和风险管理如数家珍的作了系统性的讲解,从一个医院管理者的角度剖析了当下的医疗环境和对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美好憧景,坚定不移的践行着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崇高本质,并以该院的案例作了生动说明,为国家对医院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素材,引起了来自全国各地参会的医院管理者和专家强烈反响和最广泛的共鸣,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

李扬----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李扬会长就北京卫生法学会相关工作向与会者进行了介绍,对患者安全委员会在医患纠纷中发挥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将围绕这个目标,建立和完善更多的类似机构,在保障全国人民的医疗卫生安全等相关领域发挥更大的价值,同时,对此次研讨会提出了期许和要求,希望通过中国人寿医疗意外险的参与,通过利用经济的手段,能够和全国广大的医务工作者一道,形成有效的互补,为医疗风险管控模式降低医疗风险,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创造美好未来。

三位领导的致辞充分说明了本次研讨会的前沿性、重要性以及医疗意外险项目在实际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实用性,并为全国广大的医院管理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和工具。

会议第一阶段:医疗意外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社会价值

孙阳-----国家卫计委医管中心司长

高屋建瓴,做了题为《患者安全的几点思考》的主题演讲,从孙子兵法中“先为不可胜”入手,提出医务人员应“先不出错”和“以人为本”是患者安全的核心理念来讲解。

以协和医院案例向大家直观讲解医疗意外的两个属性:客观性和突发性,讲述了协和医院研究生在将左侧气胸患者,误将右胸进行穿刺,引起患者病情加重,导致死亡,医院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医院在和美国加州大学医院的交流对比和本院总结后,得出三个结论,50%以上的医患纠纷的发生都是由医疗意外引起,(2011年南方周末刊文医疗意外占有纠纷的90%)医院没有完善的《有创诊疗审核制度》和缺乏《医疗意外保险风险分担机制》。

接着孙主任提出了三种预防措施供医务管理人员参考,即改进系统流程、建立系统预警以及构建安全文件,并引入医疗意外保险在医疗执业环境中的应用和价值。引入第三方参与医患沟通由此可以增进了解、增加医患交流沟通,降低患者诊疗的期待值,为创建平安医院、社会和谐提供新方法。

且一如既往地在医院支持倡导和推广医疗意外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孙司长的发言博古通今,引经据典,逻辑清晰、精辟简短,演讲过程引用了孙子、韩非子、王明阳的深度思想,参会人员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刘宇----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处长

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处刘宇处长主持下展开研讨,刘处长以一个一线医务和医纠处理工作人员的身份,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向在座所有的领导、专家介绍了医疗意外险在临床医疗、手术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和价值。 

1. 国际上所有发达国家已经运行几十年的成熟经验。

2. 2003年开展的医疗意外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3. 现阶段医疗意外险的社会意义。

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融洽,让医患双方充分了解手术(医疗)意外;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让医务人员安心诊疗、取得患者及家属最大的信赖,为促进患者的健康增加更多的可控因素。

4. 产品方案的完善,通过国内十几年的发展、改良、升级,现阶段的医疗意外险日趋完善。

中国人寿的医疗意外险具有:覆盖面广--涵盖绝大部分手术科室;保障全---涵盖残疾、并发症及身故责任,特别是母婴产品还增加了附带保障人;分档次:依据手术难易程度,创伤大小,手术费的多少,科学设置不同保费套餐,最低保障300元保18万,最高保障30万。

陈伟----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自2004年至今,陈伟主任一直担任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目睹了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高速发展,也见证了医患纠纷在我国的整个发展过程。

主讲了题目为《医疗责任保险控制医疗纠纷的利弊评说》。陈伟主任对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进行了简要回顾,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运行十几年的情况和行业数据分析表明,医院仅开展医疗责任险还不能完全满足医院现阶段医疗风险和安全的实际需要,提出采取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双险制的积极意义和必要性,犹如汽车保险领域的交通强制险和商业险的组合,并提出国内外的实践已经证明医疗意外保险是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减轻医院赔偿压力的有效制度,但仍需不断完善,建议我国寿险业,探索开展更多的险种,如医师责任保险、多点执业险、门诊险和住院险等风险分散方式与医疗责任保险形成有机结合,无缝对接,更加有效地将医疗纠纷转移到第三方进行分担和化解。

王卫东----北京阜外医院医患办主任

北京阜外医院为我国心血管领域排头兵,在由国家人大代表、号称医疗意外险第一人之称的李志远院长全力推行下,王卫东主任作为具体的落实人,对在该院推行了14年的《医疗意外保险在防范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和工作方法》进行了分析和解说,结合临床实际经验,分析了医疗意外保险的优势:可以消除患方尖锐情绪、缓解医患的紧张关系,在投保医疗意外保险的过程中也可以增强风险教育的意识,降低患者心理期待值等,通过案例和与会者分享了阜外实行医疗意外保险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医院医患纠纷下降达70%,让参加大会的专家和领导深受启发。

第二阶段:多维度、多视角下的医疗纠纷分解方案

王晋豫----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门诊部主任

王晋豫主讲:《医务社工暨志愿服务对改善医患关系的影响》在发言中,分析了医务工作对介入医患沟通的理论基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契约期、磨合期、冲突期、善后期,并对四个时期的过程作了详细讲解,以及案例分享。

美国经验:美国梅奥诊所专业的社工服务,克利夫兰“红外套”志愿者热情的服务态度,非医务人员参与能增加医患沟通,较少患者不满情绪。

台湾经验:社工组织有着明确分工的行政体系。第三方参与能有效降低患者心理期待值,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概率等;

张广----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广法官分析讨论了 《术前公证见证的法律意义及其在避免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张广法官探讨了手术公证的概念以及法律效力,并着重分析了手术公证不具有免责效力——手术公证书仅仅表明了医方履行了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无法判断和证明手术医疗本身是否有过错。

对于术前见证,张广法官主要从术前见证的法律属性、程序和内容进行讨论:术前见证并非书证,而是属于证人证言(专家证人)的范畴,还是一种间接证据、传来证据。此外,张广法官还就术前谈话告知情节,为更好的防范医疗风险提出了两点建议,即医务人员要充分的认识到说明告知的法律意义,并全面规范说明充分告知行为以及要注重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增强证据保全意识。

张雪梅----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医学博士

作为法律界和医学界的跨界人士,张雪梅律师主讲《律师视角的医疗纠纷防范》,她从医疗风险、医疗意外两个概念出发,讲解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分析了《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形式和免责情形;

从法律角度着重讲解了医疗意外告知的必要性,医生在有创诊疗或术前应向患者及家属行完整的告知义务(告知风险、风险后果、分担方式),目前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向患者说明了手术风险、风险后果可能会导致患者伤残等并发症,但是并没有告知患者风险后果有什么分担方式,由此导致可能出现告知不足法律纠纷,并提出尽完整告知的必要性,医务人员在开展手术诊疗时应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分担方式:

1. 是患者自冒风险承担还是选择医疗意外险进行第三方风险分担。

2. 明确表达自己的分担方式,并书面描述选择结果和签字。

3. 医方将书面材料纳入病历管理,进行存档保存可为日后医患纠纷提供证据。

第三阶段:总结陈词:风雨同舟 保险分担

研讨会最后,由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杨雪松副院长对大会进行了总结。根据与会专家及各方统一意见,就“利用医疗意外险、医疗责任保险”的互补属性,在处理和调解医患纠纷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给予积极评价,并希望在当前医患关系形势严峻的情形下,我们的医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保险的第三方的风险分担机制作为方法和工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健康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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